关于开展地热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和202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地热协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地热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地热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和2025年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评价)

1、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为地热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类型为应用性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应用、软科学研究等,包括:                             

(1)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理论研究成果,含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理论研究成果;

(2)单位或个人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设备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3)推动行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2、鉴定(评价)条件

(1)已完成科研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达到所要求的技术性能指标;

(2)成果归属权无争议,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

(3)技术资料齐全。科研、技术创新类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3、鉴定(评价)程序

(1)委托方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申请表》(见附件)和鉴定(评价)材料,提出成果鉴定(评价)需求;

(2)协会秘书处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通过后,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3)协会秘书处根据成果类别,遴选专家组建成果鉴定(评价)委员会,组织开展鉴定(评价)工作;

(4)协会秘书处根据专家提出的鉴定(评价)意见和结论,出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5)协会秘书处对完成鉴定(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归档与管理,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

二、202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

1、奖励范围

协会科学技术奖励授予河南省内各单位完成的具有科技创新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优秀科技项目,以及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协会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成果(项目)奖和优秀工程奖三类。

2、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近五年来(即: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经完成,并取得项目任务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的验收意见。

(2)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或个人需《科技查新报告》和地热协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

(3)已经同级(或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授奖的项目,按照不重复授奖的原则,不在本奖励申报范围。

(4)申报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人和项目完成单位的统一,在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及人员排序方面必须无争议。

3、申报程序及材料

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 2 份,电子版光盘 1 份。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报送郑州市南阳路99号河南省地热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

马晓萌:15093392088

李艳勤:17838380570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申请表

附件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价)报告

附件3:河南省地热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4:河南省地热协会优秀成果申报书

附件5:河南省地热协会优秀工程申报书